1.建立学校与辖区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监管、卫生院等相关执法部门组成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工作机制,定期磋商、通报校园周边地区治安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定。
2.学校值班室应存有相关执法部门的报警电话,发现校园周边乱设摊点、出售色情书刊、音像制品,学校门前乱停乱放车辆以及有人在校园周边寻衅滋事的, 及时与执法部门取得联系,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学校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件,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 “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安全。
4.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
5.配合工商管理、建设、公安等部门对学校周边企业及建筑工程的执法检查
6.配合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7.配合文化监管、工商管理、派出所等部门依法禁止在学校周围 200 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8.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9.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周边饮食单位卫生状况进行监督。
10.放学前教师要针对不同的季节提醒学生,注意交通、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