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每学期 2 次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次的安全工作,部署接下来的安全工作任务。
2.副组长每月召开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全校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3.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每周五下午 4 点召开教职工例会,主管校长要将学生安全工作做为重点工作向教师们提要求。
5.每周一全校师生参加的升旗仪式,政教处要讲评上周全校安全问题,对本周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6.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学生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 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7.学期期中考试后第 2 周周末召开学生家长会,在家长会上,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向家长讲评本班学生安全情况,并对家长提出保证学生在校内外安全的建议,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一起行动起来,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8.每月召开一次寝室管理员例会,查找安全问题,提出确保学生安全的意见。
9.学校召开的所有会议,都要讲有关学生安全工作的内容,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10.发生突发事件或上级对安全工作有特殊要求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可临时决定召开安全工作紧急会议或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或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
11.组织召开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均应作好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分年度归档。
1.会议制度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会前准备充分,会议议题明确,确保会议效果。
2.学校领导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的指示要求,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
3.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4.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安保会议和文件精神,审查单位安保工作计划,分析单位安保工作形势和人员思想状况,研究安保工作的奖惩、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
5.全员的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安保工作和要求,总结近期安保工作情况,表扬先进,指出问题,布置安保工作任务。
6.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和案件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安全保卫工作紧急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湿故隐患。
7.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8.安保工作会议应详细记录,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1.学校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防范传染病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2.学校应当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保持健康开朗的心理状态。关心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4.根据不同季节特点,明确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
(1) 春季安全教育的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教育、春游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2) 夏季安全教育的重点:洪水、暴雨、雷击、台风等灾害天气预防教育、溺水预防教育、食物中毒预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性侵犯预防和应对教育、用电安全教育;
(3) 秋季安全教育的重点:运动受伤预防教育、建筑安全教育、消化道疾病预防教育;
(4)冬季安全教育的重点:防寒保暖教育、煤气中毒预防教育、户外冰雪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和冰面溺水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
5.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和说教上,一定要进行实际演练。通过安全演练,增强教育效果。
6.安全教育要明确教员,列入课程,确定时间,编写教案,纳入考核,防止安全教育走过场。
7.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周一集会、节假日放假前、校内集会、校外集体活动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并印发《告家长书》,交代安全事项,争取家长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8.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培训。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9.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三月的最后一周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
1.定期对学生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的饮食健康。食堂要制定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在学校出售,严格规范进货渠道。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学生饮食饮水情况有监控措施每月有专项检查。有保证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强防火和消防工作。学校专职电工要定期认真排查各种火灾隐患,经常检查用火点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和更换,添置和保管好灭火设备。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落实,如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总务处上报情况。
3.对学校实验室内剧毒、易燃、易爆药品要妥善保管,严格管理。按要求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进行查验、清理和登记,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影机等教学仪器。教导处、总务处每月检查各部室等现代教育装备的使用情况。
5.对校舍、围墙、体育设施等要坚持日看、周查、月检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登记制度,对每月内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研究, 及时采取措施,逐项处理,堵塞漏洞。对有危险的部位要及时排除,消除不安全隐患。
6.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检测和维护;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排查整改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1)重点排查学生宿舍的管理、集体活动的组织和上下楼等人员集中时段的管控,确保学生宿舍楼有人值班,出口畅通。
(2)严防在集体活动和上、放学等人员高峰时发生交通、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排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教师值班制度、门卫制度、夜间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排查管制刀具收缴是否坚持制度化、日常化,严防因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8.夜间值班人员要全方位的巡逻,重点部位要重点察看,防止盗窃及影响校园秩序的事件发生。对值班记录定期检查。
9.排查整改自然灾害防范安全隐患。对排水、滑坡、防雷、防风、防沙、防震等基础设施定人、定期排查,确保功能完好。
10.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排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动与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沟通, 加强校园周边秩序综合治理,及时清理查处非法车辆和无证摊点,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11.“坚持三级安全检查”。检查小组坚持每年四大节日及寒暑假前和开学前开展全校的安全大检查和每季度的重点要害部位大检查;各处室要根据学校安全与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或每周进行抽查;班级、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体育器材室(游泳池)、学生宿舍、校护卫队、医务室、网管中心、文印室等部门坚持每日常规性检查。
12.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和汇报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详细记录备案并及时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责任到人,必要时死看死守。同时,要抓紧安排,限期整改。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13.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多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选、个人评优考核。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3.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4.一旦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 120 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政教处报告,情况严重应立即报告校长。
5.班主任、政教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 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6.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以书面文字材料上交保卫科存档。
7.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负责班级晨检,缺勤情况要落实清楚,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课堂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班长记考勤,出现问题下课后向班主任通报。
8.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由班主任或年级主任的出门条,将出门条交门卫,并告知家长。
9.一旦发现有传染疾病、集体中毒事件安全事故、刑事案件等,最早知情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还应立即与当地的卫生所或医院取得联系,并协调相关人员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立即将病人送到当地卫生院或附近医院救治。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施救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如情况紧急,可先电话报告,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逐级上报,2 小时内必须书面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0.年级组须向家长介绍校园安全信息,提醒家长及时将学生每次离校后的非正常情况和行为反馈给学校,便于及时沟通,且需家长签字,回收后上交德育研究中心存档。
11.开学后、放假前、季节之交、流行病多发时段、治安状况不佳之时、雷电、雨雪、洪水天气到来之前,德育研究中心要及时发出书面安全提示。
1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应在事故发生 3 天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学生安全档案应当以班级为小组,交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专门管理。
2.各班级安全档案中应为每个学生设立专门的档案专卷,主要由学生健康档案、安全教育、安全告知、安全行为记载、矛盾纠纷排查记载等内容组成。
3.班级举行的安全主题班会、学生家长会及各种应急演习等相关资料均应装入班级专项安全档案。
4.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的,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 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要及时汇报,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5.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要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并将结果以书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档。
6.班级和学生之间签订的承诺书,班级与家长、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承诺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生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学年制,学生每学年期满后,班主任及时整理档案统一交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管理。
8.管理人员按《档案法》规定保管安全档案,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失。
9.管理人员随时注意学生安全档案材料的借还情况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责任。
10.管理人员有义务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