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五十二中

门卫安保制度

学校管理实务 2021-11-03 10:54:00

一、学校门卫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大门出入口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制度健全,有专人管理,责任明确。

2.学校门岗须着装(制服,坚持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学校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来人来客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

3.学校门卫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夜间值班的门卫人员应为男性工作人员。

4.门卫人员要严守岗位,衣冠整洁(统一制服),不得误岗、漏岗、擅自离岗,不得在门卫室看书看报、玩游戏、睡觉等。

5.传达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逗留、聊天、抽烟、喝酒等现象。

6.严格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位,查看执勤记录,清点安保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2)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执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3)交班人员应将当班时发生的情况、处理情况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4)当班发现的情况和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不能移交给下一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毕,接班人要协助完成。

7.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要主动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争取支持、指导,主动接受监督。

8.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监视技防设备运作。

9.学校要加强内部保卫人员的培训教育,督促内部保卫人员加强学习,增强洞察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1.学校大门设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学校出入口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

2.门卫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学生进校离校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执行。进校后,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门卫有权制止。

3.在校期间,校内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1) 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和政教处领导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如实在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传达室先行登记放行,事后通知班主任。

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和政教处领导签字后,到门卫室登记方可离校。

(2)学生夜间一律不准请假外出。

(3) 传达保安等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

5.严格“来客登记”管理。来访办事人员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有效证件,观察其精神状况,确定后方能进入,并通知联系人。无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精神有明显异常的,未经学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来访人员离校前须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签名。

6.学校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来校当天填写登记表(总计科领取同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担保书一并交总计科备案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7.外来找学生的人员,一律在传达室等候,值班人员要问明情况,并进行登记,确有急事,可由值班人员通知学生,无急事一律不允许找人,上课时间一律不许找学生。

8.严格物品出入管理。

(1)  门卫应严禁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以及小动物、大功率电器等带入学校。

(2)  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必须有相关证明或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  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应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凭总计科证明。

(4)  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校。

(5)  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保卫科处理。

(6)  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制止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和其它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7)  严禁商贩进入校内叫卖、推销、收购;严禁在校内散发传单或张贴广告等。

9.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 学校利用教师大会、年级会、班会和宣传栏对师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自觉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让教职员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2)校门口严禁一切车辆停放。一般情况下,不提倡家长到校探望学生。

(3) 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门卫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

(4) 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

(5) 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校内行车的速度为 20km/h 以下。

(6) 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时,按规定的速度行驶。车辆必须停放在教职工车位或停车场,不得抢占学校校车车位。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遇到有学生在道路上要停车避让或慢速行进。

(7) 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学车试车。需要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车辆不能在学生下课时间或活动时间进入校园。

(8)非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推行,施工车辆凭学校核发的通行证进出。

(9) 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或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保卫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车辆和交通管理。

(10) 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门卫必须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11) 各部门、各老师严守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制。

10.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绍信),做好登记,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11.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12.外单位需要借用设施组织活动的,须事先联系,经校长同意后,门卫接到通知方可进入。

13.非封闭时段的课间(中午饭空,学生进出校园,一律佩戴校卡,穿校服。

14.所有学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保卫传达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5.学校严厉禁止学生外出租住校外住宿生要履行严格的申请手续,家长、学生要和班主任签订安全协议书)。

16.保安员及宿舍管理员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地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三、门卫安全值班巡查制度

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次值班不得少于 2 人,并且要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学校在中午、下午放学后的休息时间与夜间等时段,应安排巡逻人员对学校重要部门和要害部位进行巡逻守护。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在值班室安装电话。

5.设立值班记录,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遇到突发事件,值班巡逻人员应及时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旦发生重大情况应及时报警。

每天上学、放学、晚自修开始前与结束后等时段,要安排值日行政、值日教师、保卫人员在学校门口值班巡逻,引导学生有序出入校园,对可疑人员严加询问和监控,严防不法分子伤害师生。

7.节假日期间由值班人员与保安共同负责安保工作,保安按时按点巡逻;本单位人员进入校园要履行登记手续,外来人员未经值班领导同意不得进入。

8.值班人员对值班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或校长直接报告,听候指令,妥善处理。

9.值班人员要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查岗,完成临时性任务。

10.值班人员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并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手续。值班人员要有清醒的责任意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1.实行校内巡查管理。上下午放学后进行校内巡查,确保校内无学生滞留。夜间对办公楼、教学楼巡查,做好电器、门窗关锁工作。

12.校园及周边巡查,案件查处。楼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大楼内夜间巡视工作,做好关灯、关水龙头、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

13.安排校领导和科室干部行政值日,检查当日校规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由校保卫科安排安全保卫值日,负责检查当日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偶发事件。

14.内部保卫人员要加强夜间巡查,特别是校内重要部位和死角的巡视检查。检查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谁发现谁处理的原则及时处理或上报。

15.节假日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把值班时间内所发现的情况和信件、报刊等物,分别做好登记,以便查对核实。未经批准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允许请他人代为值班。

16.节假日学生不准入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方同意。进校后有损坏公物等情况,值班人员有权教育或令其出校。

16.学校内部保卫人员要主动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抓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安保器械、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2.学校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其中重点单位门卫值班室有内部自动报警设施,并与总值班室联网。

3.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熟悉并熟练操作各项技防措施。

4.警用器材是学校保卫人员执勤、巡逻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无关人员不得使用。如特殊情况需借用的,应有学校领导同意后,履行借用登记手续,方可借用。

5.所配警用器材只供当班保卫人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6.严禁用警用器材嬉戏打闹,严禁将警用器材交于他人玩耍。

7.严禁将警用器材带出学校或带回家。

8.警用器械有专人负责保管,不得转借挪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如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否则将追究使用人责任。

9.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10.保卫人员在使用警械制止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11.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12.警用器材要妥善使用,不得私自拆卸。

13.安装紧急按钮,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不得随便使用。门卫安保人员经常检查系统是否正常,发现故障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及时排除。

14.校园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

1)校园出入口的视频监控系统,必须 24 小时开启,并保证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 7 天。

2)为了监控图像清晰,晚间必须把补光灯打开。

3)管理人员经常检查系统是否正常,发现故障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及时排除。   

4安全干部、总务主任、门卫保安能熟练使用技防设施。

5)发现异常及时与分管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置。15.做好周界报警系统的管理:

6)周界报警系统要 24 小时开启。

7门卫保安要做好撤防、设防记载。

8)门卫保安遇有报警要正确判断方位及时到现场巡查,及时处理,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载。

9)周界报警系统发现故障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10)与 110 联网的防盗报警系统,学校领导、门卫保安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工作做好相关工作。

五、学校保安人员着装管理制度

1.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必须身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带标志和携带保安人员工作证。

2.着制式保安服时,必须按照规定佩带帽徽、肩章、领花、臂章。

3.着制式保安服时大檐帽前沿与眉同高,大檐帽松紧带不使用时,不得露于帽外。不准带便帽。

4.着制式保安服时,应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同制式、不同时令的保安服装不能混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

5.不得在保安服外罩便服,不准围围巾。

6.参加集会和其他活动,按单位规定执行。

7.参加执勤,要扎武装带(特殊情况除外)。

8.离岗休假、待岗等,不得穿制服。不允许穿保安制服从事其他与保安工作无关的活动。因工作需要,保安人员可根据要求穿便服上班。

9.保安服装不准外卖,不得擅自拆改或借给非保安人员。

10.保安人员解聘后,帽徽、肩章、领花等标志一律上交。

本站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