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期考过后的周末,班上一个学生给S老师发来短信,短信大意如此:“老师,我在这次考试中有两道题是抄袭的,回去后越想越不安,觉得自己不诚实,做了件很可耻的事情。请老师原谅我的错误,并将我的分数改过来,我保证今后再不会犯这种错误了;也请老师能够为我保密,我怕我母亲知道了会很伤心。”看到短信后,S老师批评了学生考试作弊的行为,也肯定了他能够主动承认错误的做法,同时承诺为学生保密。
因为修改分数必须通过备课组长,S老师便将此事告诉了备课组长,并请求备课组长为学生保密,备课组长答应了他的要求。没想到,备课组长又向年段长汇报了此事。年段经研究,决定勒令该学生停课三天回家反省,以儆效尤。
知道年段的处理后,S老师非常生气,责怪备课组长违背了对自己的承诺。备课组长并不认为自己的做法不妥,其理由是,考试作弊总是禁而不止,这次该学生承认自己作弊,正好可以借此扩大“战果”,挖出其他的作弊分子,教育大多数学生,是一件好事……
S老师为此郁郁不欢,感到深深的愧疚,他不知道以后该如何去面对该学生……
设身处地地想,我也为S老师不安,年段的处理无疑将S老师推到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然而,让我更不安的是,这个事件将对这个孩子产生怎样的影响?将对年段其他孩子产生怎样的影响?
这个孩子能够对老师坦诚相告自己的作弊行为并忏悔,无疑对老师怀有一种爱戴和信任。然而,这件事情发生后,他还能信任老师吗?甚至,他是否会因此而对成人世界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是否会因此而紧锁心扉?是否会给他的心灵投下终身难以消除的阴影?是否会深深后悔自己主动承认错误的行为?是否会让他得出这样的结论:原来对待犯过的错误,最好的办法就是隐瞒甚至是继续?是否会让别的学生将他作为这样一面镜子:原来承认错误的后果是如此严重?
说真的,我在听S老师叙述学生的短信时,对学生的认错行为打心里欣赏。我在学生生涯中,也曾产生过作弊的念头,也曾偶尔有过作弊的行为,也曾为作弊谴责过自己,却从未有勇气向老师承认自己有过这种念头,也有过这种行为。犯了错误,能够及时站出来承认错误,我以为是需要大勇气,甚至是大智慧的!仅仅因为那条短信,我就对那位学生怀有一份尊敬,也对他的父母怀有一份敬意,我相信这个家庭的教育一定是善的。
对年段的处理方式,我只能觉得遗憾。佛家有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以杀生为大恶的佛教对曾经的“杀生者”尚有如此的宽容,为什么我们的教育对在成长中的孩子要如此的苛责呢?何况,不问前因后果的简单惩戒,是不是真有教育效果?甚至是否会达成反效果?我们的教育者是否深思过、评估过?苏霍姆林斯基曾谆谆告诫教师:“亲爱的朋友,请记住,学生的自尊心是一种非常脆弱的东西。对待它要极为小心,要小心得像对待一朵玫瑰花上颤动的欲坠露珠,因为要摘掉这朵花时,不可抖掉那闪耀着小太阳的透明露珠。”怎样“极为小心”?需要教育者给孩子的成长以耐心的期待,对孩子成长中的错误给予应有的谅解和宽容。需要教育者用真诚、细心、智慧来实施教育。
这个事件中,年段的初衷是通过对该学生的处理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严肃考风考纪,打的是“教育”的旗帜,行使的是教育权利,似乎是真理在握,却唯独没有考虑到,这个学生的作弊行为是自己主动承认的,并且已经为此深深自责。这种自责正反映了学生的自我觉醒,而这种觉醒不正是教育所追求的效果吗?我相信,如果老师保护了这个孩子的自尊,并因势利导和孩子进行更加深入的对话,一定会产生一个美丽的教育故事。遗憾的是,这个故事因为教育者的粗暴将可能完全改变。
保护孩子的自尊,保护孩子天性中的真诚、善良、正直,难道不是教育的重大责任吗?当我们以教育的名义施以任何形式的教育手段时,我们都当警惕,我们是否正在践踏孩子的尊严,是否正在逼迫孩子放弃真诚、善良、正直!伪教育比不教育更可怕,更具危害!苏霍姆林斯基说:“请你记住,教育——首先是关怀备至地深思熟虑地小心翼翼地去触及年轻的心灵。”在学校中,每一个生命都是全部。教育的目标是人的成长和幸福,“关怀备至地,深思熟虑地,小心翼翼地”呵护和关怀每个生命,理应是教育的第一要义。当我们行使我们所掌握的教育权利时,请慎重再慎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