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五十二中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智慧教室建设指南

学校管理实务 2021-11-04 11:37:25

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智慧教室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

明确了智慧教室的建设目标和原则,并具体化其建设流程和具体内容,使得智慧教室建设有了更清晰明确的参考标准。

《指南》首先对智慧化升级改造的范围进行了圈定。其中,传统教室(含学科专用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包含其中,创新型实验室、创新实践活动室和智慧图书室则不在此范畴。

各学科专用教室根据学科特点有不同建设要求,本《指南》仅提供与普通教室的智慧化升级或改造内容相同的部分。

《指南》还从空间环境、设施设备、应用系统、 数字化教学资源、管理平台和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等六个方面,来细化智慧教室的建设内容。其中,《指南》对智慧教室的空间环境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教室、课桌椅、多媒体讲台、智能黑板等10项细分内容。

在设施设备上,《指南》要求,智慧教室的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网络系统、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和录播系统等四项内容。并针对每一项内容,提出相应的设备应用要求和参考配置,为学校选择设施设备提供了清晰的参考标准。

应用系统则主要包括备课系统、授课系统、即时反馈互动系统、在线学习系统和教学评价系统等。《指南》要求,应用系统原则上由学校或者上级部门统一建设和部署,不单独在教室部署。

数字化教学资源主要包括教材同步资源、教学辅助资源、图书资源和校本特色资源等。《指南》要求,数字化教学资源原则上由上级部门统一建设和部署,采用“共享、购买、自建”策略,实现省、市、区(县)教育资源中心互联互通、通过省市教育资源云或公共服务平台,获得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另外,《指南》指出,校本特色资源由学校构建。

智慧教室的管理平台主要包括设备管理平台、应用系统管理平台和数字化教学资源管理平台等。管理平台原则上由学校或者上级部门统一建设和部署, 不单独在教室部署。学校要利用好上级部门建设的统一数据中心,原则上不单独建设校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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