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五十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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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号:130020
  • 题量:12
  • 年级:高二
  • 类型:期末考试
  • 地区:湖北
  • 更新:2021-09-07
  • 浏览:2036
湖北省咸宁市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
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容忍”的胡适和“不饶恕”的鲁迅
邵建
胡适和鲁迅两位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概括,鲁迅不妨是甚或也只能是他自己临终前的格言“一个都不宽恕”;相反,胡适晚年,孜孜无怠,力倡“容忍与自由”。因此,胡鲁之间横亘着一道宽容的分水岭,它使“容忍”的胡适和“不宽恕”的鲁迅最终成为两种不同文化的精神标志。
把宽容与否论为两种性质不同的文化,是因为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宽容从来仅被视为一个“度量”问题。诚然,度量与宽容有关,但仅是度量则无法度量出宽容那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因为,宽容在这里,不是别的,而是一种理念——价值理念。胡鲁作为从五四新文化出离的两位知识分子,事实上代表了两种性质不同的文化。“胡文化”便是一种以宽容理念为价值取向的自由主义文化,“鲁文化”则相反,它是公开拒绝宽容并带有其独断性的刀笔文化。
这对比可以用十个字概括:“明确的是非”和“正义的火气”。前者是鲁迅的提倡,后者却是胡适的警惕。
什么是“明确的是非”?1935年的上海文坛,依然混战无已。鲁迅认为:“文人们的互相评论,各各‘指其所短,扬其所长’固可,即‘掩其所短,称其所长’亦无不可。然而,那一面一定得有‘所长’,这一面一定得有明确的是非,有热烈的好恶”。鲁迅的意思重在句末,即:文人在论争时,是则好之,非则恶之,是非不但要“明确”,好恶更得要“热烈”。这一原则,不用说,鲁迅在他自己的历次论战中,都坚定不移、以身作则了。
胡适的“正义的火气”源于1959年他自己写的第一篇《容忍与自由》。在这篇文章中,胡适说:“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为了说明这一点,胡适甚至举了自己年轻时的一个例子。年轻的胡适是一个无神论者,他痛恨迷信。在一篇文章中,胡适不惜借《礼记·王制》中的话表明自己的态度:“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亦即杀掉那些借鬼神以疑众的人。在这里,胡适是斩钉截铁的,因为他是在反迷信。反迷信还不对吗?这里正有着“明确的是非”,所以胡适不惮以“热烈的好恶”显示自己的决绝。此时,胡适方才十七岁。可是,十几年后,胡适在北大,北大的一些“卫道士”却要“杀”胡适了,理由也是《礼记·王制》中的话,所谓:“学非而博……以疑众,杀”。什么叫“学非而博”?此“非”即“是非”之非。既然,你所学的东西是不对的,且又以此惑众,那就该“杀”。这里,“明确的是非”和“热烈的好恶”也是一点都不含糊。于是,晚年的胡适把这己对人和人对己的两件往事并作一类,说:无论“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只因为动了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正是有过这样的经历、体验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认知,坚持了一辈子自由主义的胡适,越至老境,越强调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比较之下,胡适从年轻至老年有过上述这样的精神蜕变,鲁迅则没有。鲁迅以本身就很热烈的口吻说:“像热烈地主张着所是一样,热烈地攻击着所非,像热烈地拥抱着所爱一样,更热烈地拥抱着所憎——恰如赫尔库莱斯的紧抱了巨人安太乌斯一样,因为要折断他的肋骨。”原来,鲁迅对于所憎者的“热烈地拥抱”,就是胡适十七岁所引《王制》那句话的最后一个字:“杀”。
(选自《开放时代》2014年1月15日,有删改)
下列对“胡鲁之间横亘着一道宽容的分水岭”这句话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宽容与否体现者胡适与鲁迅不同的精神风貌。
B.宽容与否是自由主义文化和刀笔文化不同的精神标志。
C.胡适警惕“正义的火气”,鲁迅提倡“明确的是非”。
D.胡适越至老境,越强调容忍比自由更重要,鲁迅则没有。

下列理解与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宽容不仅被视为一个 “度量”,而且是一种价值理念。
B.度量与宽容有关,但仅是度量则无法度量出宽容那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
C.鲁迅认为,文人们的互相评论,一较短长,引发了上海文坛的混乱。
D.胡适认为,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可以为了容忍,放弃自由。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明确的是非”是指文人在论争时,是则好之,非则恶之,不但是非要“明确”,好恶更要“热烈”。
B.胡适通过自身的经历讲明了什么是“正义的火气”,及其危害,倡导容忍。
C.胡适早年对待封建迷信的态度和北大“卫道士”对他的态度都是基于是非,绝不宽恕。
D.鲁迅对于所憎者的“热烈地拥抱”,就是胡适对待迷信的态度,由此可见二者思想的相通性。
  • 题型:4
  • 难度: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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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后面题。
沈君理,字仲伦,吴兴人也。祖僧畟,梁左民尚书。父巡,素与高祖相善,梁太清中为东阳太守。侯景平后,元帝征为少府卿。荆州陷,萧詧署金紫光禄大夫。
君理美风仪,博涉经史,有识鉴。起家湘东王法曹参军。高祖镇南徐州,巡遣君理自东阳谒于高祖,高祖器之,命尚会稽长公主,辟为府西曹掾。稍迁中卫豫章王从事中郎,寻加明威将军,兼尚书吏部侍郎。迁给事黄门侍郎,监吴郡。高祖受禅,拜驸马都尉,封永安亭侯。出为吴郡太守。是时兵革未宁,百姓荒弊,军国之用,咸资东境,君理招集士卒,修治器械,民下悦附,深以干理见称
世祖嗣位,征为侍中,迁守左民尚书,未拜,为明威将军、丹阳尹。天嘉三年,重授左民尚书,领步兵校尉,寻改前军将军。六年,出为仁威将军、东阳太守。天康元年,以父忧去职。君理因自请往荆州迎丧柩,朝议以在位重臣难令出境乃遣令长兄君严往焉。及还,将葬,诏赠巡侍中、领军将军,谥曰敬子。其年起君理为信威将军、左卫将军。又起为持节、都督东衡、衡二州诸军事、仁威将军、东衡州刺史,领始兴内史。又起为明威将军、中书令。前后夺情者三,并不就。
太建元年,服阕,除太子詹事,行东宫事,迁吏部尚书。二年,高宗以君理女为皇太子妃,赐爵望蔡县侯,邑五百户。四年,加侍中。五年,迁尚书右仆射,领吏部,侍中如故。其年有疾,舆驾亲临视,九月卒,时年四十九。诏赠侍中、太子少傅。丧事所须,随由资给。重赠翊左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侍中如故。谥曰贞宪。君理子遵俭早卒,以弟君高子遵礼为嗣
(选自《陈书•列传第十七》,有删改)
【注】①夺情:古代官员丧服未满而朝廷强令出仕,叫“夺情”。
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命会稽长公主 尚:迎娶
B.军国之用,资东境 咸:都
C.以父去职 忧:父母的丧事
D.太子詹事,行东宫事除:免除

下列对文章画线的句子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朝议以在位/重臣难令/出境乃遣令长兄君严/往焉
B.朝议以在位重臣/难令出境/乃遣令长兄君严往焉
C.朝议以在位/重臣难令出境/乃遣令长兄君严/往焉
D.朝议以在位重臣/难令/出境乃遣令长兄君严/往焉

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沈君理是吴兴人,他的祖父沈僧畟和父亲沈巡都担任过梁朝的官职,沈君理在荆州失陷后,在萧詧的官署开始了他的官宦生涯。
B.沈君理风度翩翩,仪表优美,学识广博,见识卓越,关心百姓。在任吴郡太守时,较有政绩。
C.沈君理和他祖父都先后被分别任命为陈朝和梁朝的左民尚书,而且沈君理被朝廷任命了两次。
D.沈君理在陈朝深得皇室宠幸信任,被选为驸马,先后被任命多次,被封为侯爵,他的女儿也成为皇太子妃。

把文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⑴君理招集士卒,修治器械,民下悦附,深以干理见称。
⑵君理子遵俭早卒,以弟君高子遵礼为嗣。

  • 题型:45
  • 难度: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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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阅读下面这首唐诗,完成后面的题目。
春生
白居易
春生何处暗周游?海角天涯遍始休。
先遣和风报消息,续教啼鸟说来由。
展张草色长河畔,点缀花房小树头。
若到故园应觅我,为传沦落在江州。
本诗尾联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请简要分析。
本诗主要运用了哪些艺术手法?请简要赏析。

  • 题型:18
  • 难度: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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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补写出下列名句名篇中的空缺部分。
⑴《登高》用落叶和江水抒发时光易逝、壮志难酬的感伤的句子是:__,____。
⑵《庄子·逍遥游》中以“朝菌”和“蟪蛄”为例来说明“小年”一词的两句是:___,__。
⑶《阿房宫赋》中作者泼墨写意,粗笔勾勒。言阿房宫占地之广,状其楼阁之高的句子是:___。

  • 题型:42
  • 难度: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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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卖 琴
【加拿大】费力克斯·勒克莱尔
雨天,男人的短大衣里藏着一把小提琴。他走得很快,帽子遮在眼睛上,一脸疲惫,不时左顾右盼。突然,他拐进一条小小的甬道,推开一扇房门。门上的木牌上写着:制琴坊。
进入房内,他脱下大衣,把小提琴放在柜台上。他用大拇指把帽边卷起来,等着那位在窗下工作的老人。制琴师站起身,一双眼睛在大大的镜片后面眨动着:“做什么?”
“我想把我的小提琴卖给您。”
制琴师将琴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说:“是我做的,二十年了,制作日期写在这儿呢。”
那男人说:“我知道。
“您想卖掉它?”
“是的,先生。”
“贵姓啊,您?”
“于贝尔·托马斯。”
“我听过您的大名,我那屋里面就有您的唱片,几支协奏曲,就是用这把琴录制的吧?您拉小提琴很久了吗?”
“16年了。”
老人又摸了摸琴:“还是留着吧。”
“不,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不会把一个老朋友甩掉的,一个16年来相依为命、为您留下许多纪念的朋友。”
“我需要钱。”音乐家的脸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摊开手,说道,“我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交响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了,电台的工作也已经丢了。”
他咬咬嘴唇。“公众音乐会也是,两个星期前,爵士交响乐团的指挥辞退了我。我只好去给孩子们上课,可就在教他们演奏上行音阶的时候,我的手僵住了……是风湿病。”
当他说话时,老人几次犹豫后将左手放在了琴盒上。
音乐家说完了,低头看他的琴,这才发现老人的手缺了两根手指。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最后于贝尔·托马斯先开口了:“您的手也残了?”
老人沉默地转回身,向窗边走去,坐在凳子上继续工作,他盯着手中的活计,说道:“这桩意外是在我16岁时发生的。我把它讲给您听,是因为我那屋里面有您的小提琴协奏曲。
“那时候,我家生活在一个农场里,距城市有七里路,我每天坐着狗拉雪橇去上学。我有了一个爱好:音乐。那时我唯一的、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音乐家。”
音乐家始终低着头。老人继续说道:
“我挺有天分,耳朵很好,左手灵巧,还有一颗特别敏感的心。我学了一年,对小提琴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为了上琴课,我需要在晚饭后出门,上完课后再返回家里。每星期一次。在学琴的路上,我裹着一张毛毯,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像抱着一个孩子……
“正是那个时期,在一场学校组织的节庆活动中,我第一次当众演奏。”
小提琴家抬起了头。老人继续说道:“演奏大厅里,有几位牧师、一位主教大人、一位议员、一些记者、全体学生和几个漂亮的女孩。由于一场可怕的暴雪,我是独自一人坐着狗拉雪橇来的。妈妈没能坐在大厅里看我演出,因为路完全没法走
“我演奏了《回忆》,我的小提琴声回荡在大厅里,琴音清澈洁净。我还记得演出结束时那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我那不知所措的样子。我的老师站在幕后,他哭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吻了我一下。
“有一个男人,过来问我的姓名和年龄,然后带着满脸的微笑和鼓励的目光离去了。一位牧师对我晃着脑袋说:‘再接再厉,小家伙……’
唉,如果妈妈在那儿该多好!这是我唯一的遗憾。”
音乐家凑近来,身子向前倾着,生怕听漏了一句话。老人继续说道:“夜深了,我从学校出来,胳膊下夹着心爱的小提琴,满心都是幻想。我要到学校后面的小牲口棚去,我的狗在那儿等我。
“我想到大都会、音乐会、个人独奏,想到我的家庭,那光宗耀祖的辉煌时刻指日可待……突然,汪的一声!”
音乐家蹙蹙眉头,等着下面的话。
制琴师接着说道,“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了,只知道我跟一条狗在搏斗,它在狂吠,我也在大喊大叫,在我身后的雪地上拖着一条长长的血痕……那条我们家买了才一个星期的狗,咬断了我的两根手指。
一阵沉默后,老人又说:“在我的一生中,我只公开演奏过一次,而不是演奏了16年,更不曾取得显赫的成就,没录制过唱片,没有四处巡演将名声远播到欧洲去。只有过一次当众演出,还是在一个学校的小厅堂里,而且我的母亲也没有来听。”
于贝尔·托马斯再次低下头去。
老人悄悄站起身,消失在把店面和他的住处分隔开来的门帘后面。他抱着一个琴盒走回来,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那是他的小提琴,被包裹在一块白色的法兰绒布里。他把琴轻轻地放在于贝尔·托马斯身旁,又回到窗下的小凳上。
音乐家就像一个蒙羞的人急于脱身那样,走向柜台,拿起他的小提琴,塞进短大衣。他轻轻地带上门走了出去,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于贝尔·托马斯要把自己拉了16年的小提琴卖给它的原主人制琴师,主要目的是完璧归赵,他相信制琴师会好好保管它。
B.“仿佛这是一扇教堂之门”是说音乐家在制琴坊听到制琴师的故事后,灵魂受到了洗 礼,心灵得到了净化,改变了生活态度。
C.两次提到音乐家把琴藏进大衣,表现了他不同的心态:第一次,主要是唯恐被人发现 而暴露窘况;第二次,珍爱而唯恐淋坏。
D.制琴师记得第一次当众演奏小提琴时的许多细节,后文却说“有些情节我记不太清楚 了”,前后矛盾,说明他的年纪确实大了。

E.制琴师学琴时“把小提琴紧紧抱在怀中”,后来又放在盒里珍藏,表现了他对自己用过的所有东西都十分喜爱、十分珍惜的心理。
(2)于贝尔·托马斯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
(3)小说三次提到“妈妈”没能来听“我”演奏,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主人公是音乐家,但几乎一半的篇幅是在写制琴师的故事。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 题型:4
  • 难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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