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五十二中

2025年广西玉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启点学 2025-06-06

为做好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503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436号)的要求,结合玉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进学生培养模式和教育评价方式,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巩固“双减”成果,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稳妥做好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考试规律,体现升学性考试与水平性考试特点,使考试内容科学、方法正确、操作规范,体现公正性和公平性。

(二)综合评价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艺术素养状况、劳动素养状况等,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三)择优录取原则。坚持把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坚持择优录取。

(四)导向性原则。坚持“五育并举”,充分发挥中考在教育教学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

三、工作思路

——坚持“全员”参考。凡在玉林市取得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均要报名参考。

——坚持“全科”开考。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命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119)的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采用考试、考查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版)》中规定的初中阶段11门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体育、信息技术)纳入中考范围。

——坚持网上录取。持续实行普通高中招生“知成绩后填志愿”改革,通过网上公布中考成绩、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招生录取;继续实施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制度。全市中职学校通过“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录取。

四、完善中考管理制度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全部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质量。

1.2025年九年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含物理实验)、化学(含化学实验)、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

2.2025年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学(含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地理、生物学每科各赋分60分,2026年两科得分全部计入中考总分;信息技术评价结果用“合格”“不合格”呈现。

3.2024年八年级考生的地理、生物学两科得分全部计入中考总分。

(二)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1.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

科目

形式

赋分(分)

时间

(分钟)

说 明

语文

闭卷

120

150

 

数学

闭卷

120

120

考生只准带圆规、直尺、三角板等画图工具进入考场。

英语

闭卷

120(其中外语听力30

120

其中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笔试占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物理

闭卷

100

90

 

化学

闭卷

100

90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闭卷

150

150

“同堂分卷”。

道德与法治

历史

道德与法治

75

75

75

75

体育与健康

现场测试

60

 

(一)素质类项目(统一考试)。

1.素质类项目一(赋分20分):1000米跑()800米跑()50米跑(仅面向不具备200米田径场的学校)

2.素质类项目(赋分30分):(1)立定跳远;(2)1分钟跳绳;(3)原地掷实心球;(4)引体向上()1分钟仰卧起坐();(5)50米游泳。考生可以任选其中2项进行测试。

(二)运动能力类项目〔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实施或学校自主实施,赋分5分〕。

(1)篮球运球绕杆;(2)足球运球绕杆;(3)排球正面双手垫球;(4)乒乓球;(5)羽毛球;(6)武术套路(五步拳)。考生可以任选其中1项进行试。

(三)日常成绩由学校统筹组织,赋分5)。

学习出勤率1、学习能力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分。

素质类项目

运动能力类项目

日常成绩

50

5

5

有氧耐力、力量、速度

协调能力

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开展

地理

生物学

闭卷

120

120

2025年八年级的学生同堂分卷6月份进行。到2026年中考时生物学、地理两科成绩直接计入中考总分。

地理

生物学

地理

生物学

60

60

60

60

2.不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

科目

形式

成绩评定

时间

说 明

物理实验

技能操作考试

合格或

不合格

15分钟

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生独立完成。

化学实验

技能操作考试

合格或

不合格

15分钟

生物学实验

技能操作考试

合格或

不合格

15分钟

信息技术

技能考试

考试结果以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四个等级呈现

40分钟

    3.说明

12025年我市九年级实施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22025年我市八年级实施地理、生物学考试及信息技术学科、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3)从市外转回玉林报考的玉林籍应届且无当地就读的县(市)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绩证明的考生(含没参加过中考的社会青年)以及在八年级没有参加地理、生物学(含生物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2025年的考试。

(三)考试时间安排

1.2025年广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安排表

 

6月24日

6月25日

6月26日

6月27日

考试对象

九年级学生

八年级学生

上午

语文

150分钟)

9:00—11:30

数学

120分钟)

(9:0011:00)

道德与法治 历史

(同堂分卷150分钟)

(9:0011:30)

地理

生物学

(同堂分卷120分钟)

(9:0011:00)

下午

物理

90分钟)

(15:0016:30)

化学

90分钟)

(15:0016:30)

英语

含听力考试120分钟)

15:0017:00)

2.中考体育与健康学科无线智能化考试由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现(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和旅游局)负责实施,考试时间202545月〔自购考试设备的县(市、区)可适当提前进行〕。

3.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安排

5623日。

4.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时间安排

5623日。

5.特长生术科考试时间安排

512日至16日。                

(四)报名、填报志愿与考点设置

1.中考报名

报考资格条件详见《玉林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须知》(具体由玉林市招生考试院另外印发)。凡在玉林市取得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均应报名参考,由各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玉林市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为20241220日至202413,补报名时间为202534日至12

2.中考报名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41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中考报名考试费进行适当减免。所减免的费用,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列支,所在初中学校公用经费有困难的,从县(市、区)教育经费补助。

3.填报志愿

    在中考考生成绩公布后,考生通过互联网按照“分批次、分时段”自主选择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4.考点设置和要求

由玉林市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人数和初中校点相对集中分片设置考点。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考试期间考生、考务工作人员、考点考场健康监测工作。5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协调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考点卫生防疫、食品安全、考试安全联合督导检查,加强对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问题要限时整改。

(五)命题

全区中考实行统一命题,全区统一命题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等九个科目。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含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学科由我市负责。

(六)阅卷

1.统一阅卷

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完善阅卷人员聘用机制,组建由具有较高诚信资质、作风正派、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的在职骨干教师构成的阅卷队伍。制定科学严密的阅卷、登分工作程序,全市集中统一阅卷,采用无纸化阅卷方式,加强对各科主观题评卷质量的监控和管理,作文阅卷要严格落实“双评”制度,确保阅卷工作客观、准确、公正和公平。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

2.成绩的呈现与管理

全市中考成绩均按分数制阅卷,考试结果以等级制方式呈现。

1总分。中考各科成绩总分(含体育与健康成绩,生物学和地理科总分,符合政策的加分)以分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我市教育资源状况划分为A+AB+BC+CDE八个等级。各等级比例大约分别为5%10%15%20%20%15%10%5%

2中考笔试考试科目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六个学科(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归算为一科)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参考考生人数比例划分为A+AB+BC+CDE八个等级,各等级比例大约分别为5%10%15%20%20%15%10%5%

3学生中考分数和由此转换而成的等级成绩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布考生原始分数,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中考成绩是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另行组织升学考试。

(七)中考质量分析

高度重视中考质量分析工作,将中考质量分析作为提高命题质量和检查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在评卷结束后,由玉林市教科所、玉林市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玉林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分别组织人员按照各自负责的工作分别进行命题质量和中考质量分析,要8月底前对笔试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以及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学实验、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作出质量分析报告。中考质量分析数据和信息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对外宣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对外公布。

(八)落实随迁子女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政策

各县(市、区)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24号),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对回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够在户籍地顺利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工作。要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报考费用问题,不得向不愿意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收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也不得收取初中毕业补考费。

五、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全面发展状况,继续对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操作要求详见《玉林市2025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文件另行印发)。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特长和发展潜能。二是等级评价。采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学生不同的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表现很好的,评为A等;表现好的,评为B等;表现一般的,评为C等;表现不好的,评为D等。其中A等占30%B等占50%,C等约占17%D等不超过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六、初中毕业标准

凡在玉林市取得正式学籍的九年级学生均要报考中考并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

(一)参加中考。1.中考总分等级成绩及九年级中考笔试科目等级成绩达到D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达C等及以上。2.生的九年级中考笔试科目等级成绩为E等的,由原在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命题补考,学校不能向学生收取任何补考费用。经补考成绩合格,承认该生达到初中毕业标准。

(二)参加渗透职业教育的考试。合理安排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或回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参加考试;以送教上门方式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学生参加意向报名就读的中职学校组织的考试,或参加已渗透职业教育的原就读初中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准予毕业,不合格者为结业。

(三)不参加中考、渗透职业教育的考试或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只发给初中结业证书。

照顾政策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政策,我市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考生,在中考总分中给予政策性加分照顾。具体加分项目为: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军人子女(注: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执行):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招生时按总分的10%降低分数录取。实行等级制的,等级划分时总成绩与各学科按总分的10%降低划分标准。

2.作战部队、驻二类(含)以下艰苦边远地区以及三类岛屿部队工作军人的子女,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不到3年(含将连续工作不到3年)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不到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个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相当层级表彰军人的子女,中考招生时按总分的5%降低分数录取。实行等级制的,等级划分时总成绩与各学科按总分的5%降低划分标准。

3.前款规定范围之外的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按总分的2%降低分数录取。实行等级制的,等级划分时总成绩与各学科按总分的2%降低划分标准。

(二)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加5分。

(三)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的考生,总分加7分。

(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的女儿考生,总分加7分。

按照有关规定,以上项目证明均要由本人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公示验证后,由报名点(学校)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审核和公示后,报玉林市招生考试院审核确认资质,再经市中招办复核后方具备优待(加分)资格。

同时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加分项目的分值不能累加,将取所享受优待(加分)项目中分值最高的项目加分计入总分。如国家和自治区出台新的优待(加分)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录取及管理

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强化招生统筹管理,推动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区域内初中毕业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统一组织安排招生录取,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坚决破除为分数论、唯升学论,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中考考试成绩数据。实行网上公布中考成绩、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坚持“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各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新生,市中招办做好统筹组织和审批工作。

(一)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在原初中学校填报志愿。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老师指导下通过计算机网络进入玉林市教育局网站登录“中考中招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2)个人自助式填报志愿。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玉林市教育局官网登录中考中招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填报志愿;(3)到指定的志愿填报服务点填报,具体如下:

玉林市2025年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服务点

区 域

玉州区

玉东新区

市直

北流市

容县

陆川县

博白县

兴业县

福绵区

志愿填报服务点

玉林市

一职中

北流市招办

容县招考中心

陆川县

招考站

博白县招考站

兴业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福绵区福绵二中

联系电话

0775-3894851

0775-6223258

0775-5322027

0775-7230881

0775-8222644

0775-3775306

3763525

0775-2210715

2.填报方法。具体见印发的《玉林市2025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说明》或登录玉林市教育局网站参照《玉林市2025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操作流程》的视频介绍。

(二)查询

志愿填报开始前,市中招办通过下发文件并在玉林市教育局官网提前公布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中考等级成绩、中考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情况和志愿填报的信息。在填报志愿规定时段内,考生可通过网络报读对应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市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普通高中学校当前的志愿填报情况和录取信息,考生本人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进行志愿调整。

(三)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具体实施。

1.录取依据

(1)中考成绩:中考总分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等科目等级成绩的组合。

2)生物学与地理成绩:生物学与地理两科所得分全部计入中考总分。

(3)体育与健康成绩:按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计入总分。

(4)学生享有的政策性加分加入中考总分。

(5)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6)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学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成绩。

(7)特长生的考试成绩。

(8)学生的填报志愿。

2.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1)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不合格、信息技术学科技能考试成绩为D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2统招生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个学科DE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在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各招生学校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考生间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个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4)军人(消防救援)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享受地段生待遇;在普通高中学校各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退役士兵。

(5)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再相同的,按地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理化生实验操作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玉林高中招收统招生、定向生、艺术特长生、科技创新特长生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A+,体育特长生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A;玉林市一中、陆川中学、博白县中学、北流高中、容县高中、兴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和定向生)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博白县王力中学、玉林实验中学、容县杨梅中学、容县中学玉林市田家炳中学、玉林市第十中学、北流市实验中学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

7)玉林市育辉高中与玉林高中同时段招生,玉林市育辉高中面向玉州区、福绵区、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招生,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玉林市育辉高中安排500名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A+等以上,学科成绩须达到4A+以上,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个学科成绩须达到A+以上,收费执行玉林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玉林市育辉高中其他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总分成绩为B+等以上,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玉林新世纪高中分两个批次面向北流市招生,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玉林新世纪高中第一批次)安排150名招生计划,北流高中时段招生批次招生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A+等以上,该批次收费执行北流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玉林新世纪高中(第批次)与北流市一般普通高中同时段招生,该批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玉林天立高中分两个批次招生,第一批次面向福绵区招生,第二批次面向玉州区、福绵区、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招生,生源不足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玉林天立高中(第一批次)安排50名招生计划,与城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同时段招生,该批次招生填报志愿最低总分成绩为A等以上,该批次收费执行城区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玉林天立高中(第批次)与城区一般普通高中同时段招生,该批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8)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全市14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情况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额完成招生任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根据网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及本校招生计划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额完成招生计划。个别学校生源不足,学校依据实际提出申请逐级核准上报市中招办核批适当调整录取等级,满额完成招生任务。

3.考生填报志愿及录取时间

普通高中招生在712日至20日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高中学校的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招生同步完成。

招生时段

   时间安排

              招生工作内容

志愿填报权限

查询  权限

第一天

7128:30开始至17:00结束

玉林高中、玉林市育辉高中(民办)开放报

开放

24小时开放

71217:0018:00

玉林高中、玉林市育辉高中(民办)完成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录取审批工作。

关闭

7138:30开始至71412:00结束

玉林市一中、北流高中、容县高中、陆川中学、博白县中学、兴业高中、博白县王力中学、玉林实验中学、玉林市田家炳中学、容县杨梅中学、容县中学、玉林市第十中学、北流市实验中学、玉林新世纪高中第一批次(民办)、玉林天立高中第一批次(民办)、玉林市育辉高中(补录)(注:玉林市育辉高中在第一天招生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第二、三天可面向全市补录学生)开放报

开放

71412:0018:00

玉林市一中、北流高中、容县高中、陆川中学、博白县中学、兴业高中、博白县王力中学、玉林实验中学、玉林市田家炳中学、容县杨梅中学、容县中学、玉林市第十中学、北流市实验中学、玉林新世纪高中第一批次(民办)、玉林天立高中第一批次(民办)、玉林市育辉高中(补录)完成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录取审批工作。

关闭

五、六

715日8:30开始至717日12:00结束

1.玉林城区高中学校:玉林师院附中、市十一中、福绵高中、市十五中、大府园中学、财苑高中、天立高中第二批次(民办)、富英中学(民办)、启华高中(民办)、通才高中(民办)、华明高中(民办)、行知高中(民办)、现代高中(民办)、市一职中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市机电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开放报名;

2.北流市高中学校:北流九中、北流中学、明瑞高中、北流二中、新世纪高中第二批次(民办)、北流三中(民办)、富林中学(民办)、新华高中(民办、预留计划)、北流市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开放报名;

3.容县高中学校:容县实验高中、游龙中学(民办)、容县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开放报名;

4.陆川县高中学校:陆川二中、陆川三中、陆川中学大桥校区、陆川实验中学、城北高中(陆川中学珊罗校区)、文昌中学(民办)、智宇中学(民办)、陆川县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开放报名;

5.博白县高中学校:博白三中、博白四中、博白五中、博白县实验中学、水鸣中学、沙河中学、凤山中学、文地中学、龙潭中学、博学中学(民办)、同文中学(民办)、启德中学(民办)、力文中学(民办)、广博中学(民办)、博白十中(民办)、博白县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开放报名;

6.兴业县高中学校:兴业二中、兴业四中、兴业五中、兴业县实验中学、振兴中学(民办)、兴业县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开放报名;

7.玉林新世纪高中(第一批次补录)、玉林天立高中(第一批次补录)开放报名。〔注:玉林新世纪高中(第一批次)和玉林天立高中(第一批次)在第二、三天招生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可在第四、五、六天面向全市补录学生〕。

开放

717日12:0018:00

1.玉林城区高中学校:玉林师院附中、市十一中、福绵高中、市十五中、大府园中学、财苑高中、天立高中第二批次(民办)、富英中学(民办)、启华高中(民办)、通才高中(民办)、华明高中(民办)、行知高中(民办)、现代高中(民办)、市一职中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市机电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完成统招生、特长生录取审批工作;

2.北流市高中学校:北流九中、北流中学、明瑞高中、北流二中、新世纪高中第二批次(民办)、北流三中(民办)、富林中学(民办)、新华高中(民办、预留计划)、北流市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完成统招生、特长生录取审批工作;

3.容县高中学校:容县实验高中、游龙中学(民办)、容县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完成统招生、特长生录取审批工作;

4.陆川县高中学校:陆川二中、陆川三中、陆川中学大桥校区、陆川实验中学、城北高中(陆川中学珊罗校区)、文昌中学(民办)、智宇中学(民办)、陆川县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完成统招生、特长生录取审批工作;

5.博白县高中学校:博白三中、博白四中、博白五中、博白县实验中学、水鸣中学、沙河中学、凤山中学、文地中学、龙潭中学、博学中学(民办)、同文中学(民办)、启德中学(民办)、力文中学(民办)、广博中学(民办)、博白十中(民办)、博白县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完成统招生、特长生录取审批工作;

6.兴业县高中学校:兴业二中、兴业四中、兴业五中、兴业县实验中学、振兴中学(民办)、兴业县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预留计划完成统招生、特长生录取审批工作;

7.玉林新世纪高中(第一批次补录)、玉林天立高中(第一批次补录)完成统招、特长生录取审批工作。

 关闭

七、八

7188:30开始至71912:00结束

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开放报名(注:民办普通高中在第四、五、六天招生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在第七、八天可面向全市补录学生)

开放

71912:0018:00

1.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完成录取审批工作。

2.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后期工作,报名录取审批工作结束。

关闭

7208:0018:00

整理招生录取档案、归档。

4.要求

1)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各县(市)要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并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继续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民办初中按其招收地段生人数分配指标),不得跨招生范围分配指标(《玉林市2025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分配方案》另文印发)。鼓励将优质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2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继续落实属地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市)区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域内招生,市直公办普通高中面向玉州区、福绵区、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招生。实行公民同招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市域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

3启动综合高中班试点

经市教育局批准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审核同意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可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情况、实验实训条件,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与一般普通高中同批次进行招生录取。综合高中班招生范围和对象与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所在区域的普通高中一致,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市直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面向玉州区、福绵区、玉林高新区(玉东新区)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综合高中班应按照招生计划单独编班,严禁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混合编班。

4)规范定向生名额管理

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如果某初中的定向生中考成绩达不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的最低总成绩,则取消分配到该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其剩余的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重新统筹,不再分配名额到具体初中学校,并从具有定向资格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递招录取。

5)规范普通高中特长生管理

各普通高中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当年招生计划中可划出不超过5%招生比例,用于招收在体育、音乐、美术、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但不能占用统招生招生计划指标。特长生的录取与统招生的录取同步进行。(具体见另文印发的《2025年玉林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开展特长生自主招生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自主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

6)规范普通高中录取管理

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任何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录取没有参加在玉林市今年中考的考生。凡具有本市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内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如此类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则必须在实际就读地参加中考,取得当地普通高中入学资格后再按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每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经各高中学校择优录取且经市中招办审批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再次录取。已被高中学校录取且经市中招办审批的考生,凭高中学校的通知按规定时间到被录取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则取消入学资格,当年不得再次录取。

7)严格普通高中招生纪律

坚持取消择校生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如高中学校违反以上行为,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8)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

各县(市)要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要完善高中阶段新生学籍与义务教育学籍直接入籍制度,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要防止出现“双重学籍”“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九、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改革

(一)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制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统一部署,2025年起,各县(市)、各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管理信息系统”(https://zzzs.gxeduyun.edu.cn/backend/,以下简称“广西招生录取系统”)开展招生录取,参加2025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2025年7月15—30日),登录“广西招生录取系统”填报志愿,各招生学校通过网上录取。考虑到初次启用该系统,今年各县(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也可通过自建招生平台(系统)同时开展招生工作,最终录取结果应导入“广西招生录取系统”,自治区教育厅将以招生录取系统数据作为学籍注册依据。

(二)严格规范办学秩序

各县(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教育质量不高、实习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削减招生规模;对在招生和学生资助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严禁发布虚假招生信息。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县(市)要加大整治招生过程中存在的乱象,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行业)保护,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中介机构、初中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教师进行违规有偿合作招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各类办学机构开展委托招生,严禁招生中出现“买卖生源”“操控生源”等行为。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管理信息系统 ”、学校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广西招生录取系统”和职业教育招生、免学费、奖学金、资助、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玉林市2025年中职学校招生方案另文印发)。

、继续扩大招生规模

一要努力完成招生任务。根据2025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89099人,各县(市)要努力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动员和指导初中毕业生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积极完成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高中阶段招生任务。二要科学编班,严格控制大班额。全所有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

、实施专项招生计划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2025年,我市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计划5950,对象为脱贫户学生。各有关学校要制定脱贫户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送生计划,明确脱贫户学生100%升学的帮扶责任,自治区三星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精准帮扶脱贫户初中毕业生实现读书成才的梦想。各有关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助政策,开通脱贫户学生上学的绿色通道”,对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脱贫户子女全部免除学杂费,并通过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捐资助学(或从事业性收费中提取经费)等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提供在校期间的生活补助费。解决他们上学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中考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强化安全保密观念,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强化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清点、施考等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考务管理制度,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切实保障考试过程平稳有序。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做到安全培训到岗,安全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人,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教师,应主动向市招生考试院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备,并回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监考、评卷和成绩处理等相关工作。强化考场组织管理,加强入场检查,监考人员要严把入场关,防止携带作弊工具特别是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严格落实巡考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增强中考信息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切实提高防篡改、防窃取、防瘫痪、防病毒、防攻击能力。

(二)加强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细化操作规程,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处理及时妥当。一旦发生失密、泄密、试卷错装等重大事件,各地要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各县(市、区)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健康摸查,强化医疗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评价结果的使用等,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高中阶段学校应向考生公示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参与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四)加强考生服务。各县(市、区)要加强考试服务,坚持以考生为中心,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及时妥善处置各类考试问题。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回应考生、家长的关心关切;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关心配合,切实做好考生应考、备考的指导工作,帮助考生调整好心态,减轻压力;要始终贯彻以生为本,服务考生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为考生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好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工作,充分体现对广大考生的人文关怀,营造宽松、和谐的考试环境,确保每位考生安全顺利赴考。各县(市、区)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印发的《残疾人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规定》要求,为残疾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加强监督管理。要严肃考试纪律,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在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确保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中考、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投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接到投诉后及时给出书面答复。

加强评估检查。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在考试与招生期间对各有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建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来源:玉林市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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